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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在征得本行同意后,将其账户保留用于业务备付资金以外的存款资金,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人民币存款业务。

  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结算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出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资金按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基本存款额度的下限为10万元,具体起点金额由我行与客户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