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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新建的一手房屋,并以所购房屋抵押的贷款。

  产品特色

  贷款期限长,在追加直系亲属或共有产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情形下,可将共同借款人的可借款年限作为贷款期限。

  还款方式灵活:可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等还款方式。

  申请对象

  按揭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3)有购买房屋的合同或协议;

  (4)自筹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政策规定和本行相关规定;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

  (6)拟抵押的房屋办妥过户和正式抵押登记之前,应提供经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持有本行的有效银行卡,同意并授权本行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8)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购买房屋的合同或协议;

  拟抵押的房屋办妥过户和正式抵押登记之前,应提供经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湖南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调查指引V2.0》)。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为:房屋价值×(1-首付款比例)

  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须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

  个人商用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50%。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个人商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超过70年,对于借款人年龄与按揭贷款期限之和超过70岁的情形,须追加有稳定收入的直系亲属或共有产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此情形下,可将共同借款人的可借款年限作为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以及本行《个人消费金融产品定价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间隔为按月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