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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张家界分行网点押运、保安、110联网报警、寄库清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湖南银行张家界分行网点押运、保安、110联网报警、寄库清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 HNMQ-ZC-26005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 本项目为湖南银行张家界分行网点押运、保安、110联网报警、寄库清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2 本项目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38.3万元(其中:押运309万元,保安90.3万元、110联网报警23万元,寄库清分216万元)

2.4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的公司。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取得湖南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56-2026512,每日9时至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线下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章并附委托代理人电话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表的双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7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527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7.发布渠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unan-bank.com上发布。

8.监督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纪委0744-88860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迎宾路和解放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074431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27440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