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充分挖掘经济潜能,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根据《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等相关规定,湖南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如符合条件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到期后,如财政部门延长政策实施期限,我行将作相应调整。
二、政策支持范围
2026年新发放的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三、政策适用对象
贴息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合规成立的中、小、微型民营企业。
四、贴息标准及流程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贴息标准为贷款本金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我行提出贴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行将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进行贴息。
五、郑重提示
1.贴息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约定范围,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如有关部门或我行发现被贴息企业有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将向该企业收回贴息资金。
2.我行在办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不会委托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
3.如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向我行各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咨询。
特此通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任与支持。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