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推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更好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根据《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等相关规定,湖南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如符合条件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到期后,如财政部门延长政策实施期限,我行实施期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政策支持范围
支持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数字、绿色、零售领域投放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贷款资金,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
三、政策适用对象
贴息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合法合规经营活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四、贴息标准及流程
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2026年新发放的单户享受贴息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我行提出贴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行将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进行贴息。
五、郑重提示
1.对逾期、不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2.贴息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如有关部门或我行发现被贴息经营主体有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我行将向贴息主体收回贴息资金。
3.我行在办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不会委托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
4.客户如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向我行各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咨询,或拨打96599客服电话。
特此通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任与支持。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