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该如何判断我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是否能够调整?
答: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是加点值之间的比较和下调。您可以将您贷款的LPR加点值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进行比较,如果您贷款的LPR加点值高,则您可申请将贷款加点值下调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
例如,您的贷款利率为LPR-20BP,2024年10月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为3.33%,考虑到上季度(即7-9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平均为3.85%,则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3.33%-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为-22BP(-52BP+30BP),您的贷款加点值为-20BP,高于-22BP,则可申请下调至-22BP,下调后您的贷款利率为LPR-22BP。
温馨提示:我行已于10月25日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大部分房贷利率当前已调整至LPR-30BP,加点值(-3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52BP)高22BP,暂不符合调整条件,您无需提出申请。
2、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该如何确定?
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例如,2024年10月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33%,对应上个季度内3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3.85%、3.85%,则其算术平均值为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
3、我从哪里可以查询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
答:人民银行会在1月、4月、7月、10月的月末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住房贷款平均利率,您可登录人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4、我何时能够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答:自2024年11月5日(含当日)起,您可通过我行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5、我何时能够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答:自2024年11月5日(含当日)起,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也可通过我行贷款经办机构发起调整申请。
6、我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有次数限制吗?
答: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符合下调条件您即可申请调整。
7、我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有次数限制吗?
答:在同一笔贷款存续周期内,您仅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做为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调整完成后将不可撤销,请您充分考虑,谨慎选择。
在利率下行周期内,您的重定价周期越短,您可以越快享受到利率下行带来的优惠;但反之,在利率上行周期内,您的重定价周期越短,您的贷款基准利率也将越早进行重定价。
8、我是否可以只调整重定价周期,不调整加点幅度?
答:可以,您可分别选择单独调整重定价周期或加点值,也可一并申请。
9、我的贷款是固定利率/基准利率,可以调整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吗?
答: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固定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您需先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
10、我调整重定价周期后,我的利率何时会进行调整?
答:您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您的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您的后续利率调整日。
例如,您原贷款发放对应日为每月1日,如您在2024年11月10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当天审核完成后,您新的重定价日将在2025年2月1日首次生效,之后每过3个月的1日均为重定价日。即您的重定价日分别为2月1日、5月1日、8月1日、11月1日,即在上述日期您的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