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为进一步防范印章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我行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启用防伪电子印章。本次启用的防伪电子印章包括“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分支机构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由我行授权刻制的印章。使用范围将覆盖我行对内对外的各类正式公文、合同协议、报告报表等。
我行所使用的防伪电子印章通过专用打印机输出方式呈现,并加载防伪标识,具有唯一、不可复制等特性。我行电子印章系统及防伪技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我行电子印章系统打印生成的防伪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防伪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与对应实体印章使用范围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