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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银行服务价格标准(2023版)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银保监规[20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1408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业务范围收费项目,我行拟对现行《湖南银行服务价格标准》中部分服务价格进行修订。现将公示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

在此期间,若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731-96599。

衷心感谢您对湖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

一、服务范围新增项

(一)市场调节价中,新增“特约商户手续费”服务项目,该业务是我行向特约商户提供自主收单服务,根据与自主收单特约商户的协议定价。

(二)市场调节价中,新增“快捷支付”服务项目,该业务是为我行客户提供快捷支付服务,并根据协议定价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手续费。

(三)市场调节价中,新增“补发蓝牙盾工本费”服务项目,该业务是出售给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客户补发的蓝牙盾,收费标准为50元/支。

二、服务项目修订及删除项

(一)修订市场调节价的第“6、补发USBKEY工本费”、“7、补发音频盾工本费”的备注,由“因本行系统升级导致补发的除外”合并更新为“首次使用我行盾/USBKEY免费,补发情况收费,因本行系统升级导致补发的除外”。

(二)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第“二、零售业务类”类别中修订第“10、银行卡刷卡手续费”、“12、信用卡消费手续费”及“13、信用卡IC卡电子现金脱机消费手续费”项目,删除备注上的“我行暂未开展收单业务”文字内容。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