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省内的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机服务的经营主体向本行申请贷款,用于农机购置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并由省农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授信业务。
准入条件: 自然人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 周岁;法人及社会经济组织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贷款要素:依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单笔业务期限,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可采用授信额度3年内可循环使用的模式。1年期内(含)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个基点,1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个基点,且可以申请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