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0月12日
一、分配方案
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行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准备后,以2017年增资扩股前原有股份6,161,131,3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4,169,706.25元(含税)。
二、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0月12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18年10月11日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本行委托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按以下方式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
(一)自然人股东
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1.2元。
1.已办理股权托管确认登记的,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于红利发放日将税后现金红利转入其登记的银行账户。
2.未办理股权托管确认登记的,本人携带原股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行银行卡或存折,到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办理股权托管确认手续后,再由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将税后现金红利转入其登记的银行账户。
(二)法人股股东
1.已办理股权托管确认登记的,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于红利发放日将现金红利转入其登记的银行账户。
2.未办理股权托管确认登记的,按照股东股权托管登记要求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办理股权托管登记后,再由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将现金红利转入其登记的银行账户。
(三)股东的股权处于质押冻结、司法冻结或其他冻结状态的,由质权人出具同意出质人使用和支配现金红利的书面文件或解除股权冻结后,方可办理现金红利领取手续。
(四)股东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登记的银行账户注销、失效等情形致使现金红利派发不成功的,其领取现金红利手续请咨询股权托管机构或本行相关部门。
五、有关咨询
(一)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0731-84432367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3A楼
(二)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89828845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22楼
特此公告。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