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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侯丽、李新华、独立董事张强辞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李永华、王宏伟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轶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三位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予以公告。
附件:李永华、 王宏伟、刘轶个人简历表.docx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