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要素
二、认购 本期产品采用电子化存单,投资人在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在我行网点或经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认购。投资人经网点在产品说明书上签字/章确认或通过电子渠道确认购买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我行根据经营策略制定每期大额存单计划发行规模,投资人认购成功额度即冲减计划发行规模,售完即止。 三、提前支取 投资人可在存单未到期前,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质押、冻结等状态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四、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我行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已办理质押、司法冻结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质押、司法冻结到期日自动兑付。 五、利息收益说明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投资人认购成功日起计息。如投资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投资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提前支取部分计息方式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六、特殊业务办理 投资人可办理大额存单质押,可根据需要开立持有证明。 七、查询 投资人可在我行网点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子渠道对名下的大额存单余额及明细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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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本《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清楚了解并知悉本产品的基本情况,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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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别 □个人客户 |
投资者(个人客户)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