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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常德分行聘请律师代理执行及诉讼案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湖南银行常德分行聘请律师代理执行及诉讼案件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二、招标编号:  HN-CD-20230711

三、采购招标内容:常德分行聘请律师代理执行及诉讼案件项目其中诉讼案件两件、执行案件18件

3.1 采购项目预算:诉讼案件按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计费执行案件按风险代理计费,费用计付按下列标准

3.2 基础费用:单笔5000元,案件取得生效判决或生效调解书后支付。

3.3 风险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根据单笔案件的回款金额累计计付:

                   回款率
回款时间    代理费计付标

20%(含)以下

20%-50%(含)

50%-80%(含)

80%以上

备注

代理期限内

5%

7%

9%

10%

 

注:1.回款率=现金回款额/单笔案件标的额(标的额为单笔案件起诉本金总额);2.风险代理费=实际现金回款金额*相应代理费计付标准后累计相加;3.代理期限届满后回款的,无风险代理费;4.无抵质押物或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的现金回款,风险代理费在上述各费用标准上增加3%;5.以物抵债的,若抵债资产为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30%计付,若抵债资产为非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50%计付,以物抵债需取得我行同意; 6.代理期间我行对代理案件进行债权转让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7.代理合同中约定附件条件:一是需将借款人、保证人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高名单,二是待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需取得终本(结)裁定。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委派的律师应为执业律师,具备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并在资产处置、银行等金融行业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

五、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工商公示查询各页截图。

5.3投标自本公告发布  20237 12日起至  20237 24 ,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 sunchangqing@hunan-bank.com    ,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 M)

5.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大写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的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  20237 25  10   0  

送达地点:常德市柳叶大道鼎沣财富广场湖南银行常德分行二楼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7 25  10   0  

开标地点:常德市柳叶大道鼎沣财富广场湖南银行德分行二楼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           文小姐            

联系电话:             0736-7799875           

    E-mail:___wensiyi@hunan-bank.com________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

技术事项联系人:______孙先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19977360908_______________

E-mail:___sunchangqing@hunan-bank.com___________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

授权委托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     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七

    

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就贵行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事宜,本公司承诺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此处所用的“保密信息”是指由贵行或贵行的员工、顾问和其他代表(以下通称为“贵行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披露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无论以纸质、电子化、口头或其它形式,与贵行有关的一切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为保密目的,由贵行人员提供或披露的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技术或业务信息同样应被视为贵行的“保密信息”,并受本保密承诺书条款约束。

2.贵行的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均属于贵行签发的“机密商业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向投标人进行的披露,其目的是向投标人传达有关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完整有效的回复。

3.从披露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限制其使用。对于文件中和其它媒介上(例如软盘)的信息,绝不会因交付有关的回复而透露和复制给无须知道相关情况的第三方和/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除非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

4.未经贵行事先书面批准,本公司不将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提供或者透露,或发表任何声明或为回复而在任何媒介上出版、发布。

5.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终止使用或在贵行书面要求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本公司一定立即返还所有包含或反映保密信息的书面材料和/或软盘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不保留使用此类有形形式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摘录和其它部分或全部复制品,并销毁一切与之有关的保密信息。在此阐明的保密要求在归还和销毁此类保密信息后仍生效。

6.将任何保密信息提供或者披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将对贵行导致损害。如违反本保密承诺书的任何义务,本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