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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融智理财•天天盈钻石版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华融湘江银行融智理财•天天盈钻石版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协议编号:

重要须知

1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理财合同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销售。

2、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其具有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3、除本理财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的产品类型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参考收益或类似表述仅为银行根据历史数据与以往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不代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华融湘江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本理财产品适合有投资经验、无投资经验(根据具体的理财产品确定)的客户购买。

5、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客户与华融湘江银行之间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购买合同(简称“本合同”)。客户在阅读并同意本合同后,于签约日在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网点签署本合同。

6、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融智理财·天天盈钻石版人民币理财产品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开放式理财产品

产品性质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登记编码

  C1136016000120(为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

内部风险分级

根据本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等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适合客户类型

经本行风险评估,本产品评定为适合【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客户。

理财期限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10】年,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1】日。华融湘江银行有权在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内选择展期,并通过营业网点、华融湘江银行官网或网上银行进行信息披露方式予以公告。若客户不同意展期,则可以根据本理财产品的赎回规则赎回本理财产品,若客户没有赎回,则视为同意展期。若华融湘江银行未选择展期,则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届满自动终止。在符合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时,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计划,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产品首发募集期

产品首发募集期暂定为【2016】年【11】月【4】日【9:00】-【2016】年【11】月【10】日【17:00】。认购资金在首发募集期按活期存款计息,募集期内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总额。首发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华融湘江银行有权对募集期进行调整,可以根据募集情况延长募集期或者提前结束募集期。

成立日

【2016】年【11】月【11】日,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成立后客户可于每个理财开放日至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网点或华融湘江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渠道进行申购。

投资封闭期

【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4】日。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开放日

开放日指在成立后的每个非法定节假日和非周六、周日。在每个开放日规定申购、赎回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对本理财产品进行申购、赎回。

申购/赎回交易时间

开放日申购/赎回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8:30-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该申购/赎回交易时间段内,投资者一旦提交申购/赎回申请即时生效,不可撤销和变更。

发行规模

本理财产品首发规模上限50亿,首次募集规模2.5-3亿元。理财产品成立后,华融湘江银行可以根据情况设置或调整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

首笔购买最低金额

5万元,我行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10000元,10000元的整数倍。

单个客户累计购买上限

5000元,我行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投资者单笔认购超过累计购买份额上限或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华融湘江银行有权拒绝。对于华融湘江银行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人民币1元/份(在持有本产品期间,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数以认购或申购时的份额数为准,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不可转让。)

最少赎回份额

10000份,10000份的整数倍

投资者最低保留份额

5万份,即部分赎回后投资者同一账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我行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认购

认购是指在产品首发募集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

申购

申购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

赎回

1、赎回指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撤销委托,取回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投资者可选择全额赎回,也可选择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同一账号上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存续份额,实时余额低于最低存续份额的赎回申请,系统将自动予以全部赎回。

2、当日赎回上限:前一开放日理财产品余额的10%。

   巨额赎回:连续3个开放日达到当日赎回上限,或5个开放日内累计赎回达到5个开放日的前一个开放日理财产品余额的30%。

   赎回申请认定为当日赎回上限或巨额赎回时,华融湘江银行可以暂停接受客户赎回申请。

认购/申购/赎回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华融湘江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渠道(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等均可)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或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首次申购本理财产品,应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募集期间,客户无权变更认购金额,但有权撤销认购(最后一个募集日客户无权撤销认购)。客户撤销认购的,理财产品协议书自动解除。

投资者如通过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购方式再次投资本理财产品,应签署《申购申请书》(仅适用于已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的客户)。

投资者如通过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赎回本理财产品,应签署《赎回申请书》。

购买确认

开放日8:30—14:00购买,实时扣款,当日计息。在非开放日和开放日非交易时间段(正常交易时间段8:30—14:00)购买,为预受理状态,进入正常交易时间后由系统自动受理、确认。

赎回确认

开放日8:30—14:00赎回,实时到账。在非开放日和开放日非交易时间段(正常交易时间段8:30—14:00)赎回,为预受理状态,进入正常交易时间后由系统自动受理、确认。申购当日客户可以赎回,但申购当日的赎回无收益。

预期最高化收益率

该产品拟投资资产及组合见“投资范围及比例”部分。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该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3】%,扣除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等理财产品费用,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3.88】%。预测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投资范围及比例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华融湘江银行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资金拆借、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基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增、券商受益凭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流转的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金融资产。投资比例区间如下(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基金等

5-85%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0-65%

银行存款等

0-60%

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增等

0-50%

券商受益凭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0-70%

通过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流转的资产

0-60%

其他资产

0-40%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市场分析预测及风险管控预案

市场分析预测:本产品主要投向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增、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券商受益凭证、通过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流转的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等,如不发生本产品《风险揭示书》所揭示风险的前提下,则有可能获得预期收益,否则,有可能遭受本金或收益损失。

风险管控预案:当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及国家金融政策、监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华融湘江银行将从维护客户利益出发决定对理财投资资产进行置换或者提前终止本期产品等措施。

托管行基本情况

托管行:招商银行

注册地:深圳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理财收益测算

1、理财产品收益率测算依据:

根据客户风险承受程度,华融湘江银行借助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增、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券商受益凭证、通过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流转的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等设置了相应的投资组合,通过管理该投资组合,测算出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约为 4-4.88%,产品托管费、资产托管费、资产管理费和产品销售费合计不超过 1 %(年化),扣除上述费用和相关交易费用,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88 %。如果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达到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对于超出 3.88  %以上的部分将作为浮动收益管理费,由产品发行人收取。

华融湘江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日当日公布。

【注】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2、风险示例

(1)若国家金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变化,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未发生重大市场变化,金融同业存款的存款银行、债券及交易方未出现违约且按约定偿还本息,信托本金与收益按约定正常、及时收回的,则本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将可能达到3.88%。

(2)若国家金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同业拆借市场或债券市场发生重大市场变化,或金融同业存款的存款银行、债券及交易方出现违约或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或信托本金与收益未能按约定正常、及时收回的,则本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年化收益率将低于3.88%。

(3)若同业拆借市场或债券市场发生重大市场变化,同业存款的存款银行、债券及交易方出现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清盘破产或发生违约、信托本金与收益未能按约定正常收回等情况,则本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则有可能使客户损失部分或全部收益及部分或全部本金。

3、当客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时,华融湘江银行同时兑付客户赎回理财资金及当期收益。当期收益计算公式为:

当期收益=

Ri:此计提期第i日的适用收益率

Pi:此计提期第i日理财账户余额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余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余额+(投资者当日认购或申购并经确认的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投资者当日赎回并经确认的本理财产品的金额)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余额以华融湘江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余额为准。

投资者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确认日(如为理财产品认购则为理财产品成立日)起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产品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产品收益之总和

投资者每日的理财产品收益不计复利。

投资者通过两个以上账户购买本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收益按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账户分别计算。

4、投资者所得理财收益测算示例: 

【情景1】:假设某客户购买100万份本产品并持有30天后赎回,扣除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8%,则客户当期收益为:

1000000*3.88%*30/365=3189.04元

【情景2】:假设某客户购买100万份本产品并持有30天后赎回,扣除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前10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8%,自第11天起,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为3.5%,则客户当期收益为:

1000000*3.88%*10/365+1000000*3.5%*20/365=2980.82元

【情景3】:假设某客户购买200万份本产品,持有10天后赎回40万份,剩余160万份产品继续持有10天后赎回60万份,最后剩余100万份产品继续持有5天后全部赎回,扣除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前15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8%,随后10天如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为3.5%,则客户当期收益为:

2000000*3.88%*10/365+1600000*3.88%*5/365+1600000*3.5%*5/365+1000000*3.5%*5/365=4223.01元

【情景4】:假设某客户购买100万份本产品,持有20天后赎回,扣除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如产品收益率为0%,则客户当期收益为:

1000000*0%*20/365=0元

【注】上述情景1、2、3、4所述理财产品收益测算中的所有数据仅为示例假设,仅为举例之用,不代表本产品实际收益水平,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1、本金及收益支付:

(1)如投资者未赎回理财产品,则华融湘江银行于每月分红登记日计算理财产品上一个月的理财产品收益,并于分红登记日后1个开放日内向投资者支付,逢节假日顺延。每月分红登记日为每月【6】日。

(2)当投资者提出理财资金赎回申请并且经华融湘江银行认定不属于拒绝赎回的情形后,华融湘江银行应根据投资者赎回申请及时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当投资者全部赎回理财资金,华融湘江银行将根据投资期间的实际收益计算,实时支付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当投资者部分赎回理财资金,华融湘江银行将根据投资期间的实际收益计算,实时支付投资者理财本金,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理财分红登记日后1个开放日内支付。该部分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

(3)如华融湘江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提前终止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内容详见“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费用

理财产品费用包含相关税费、交易费用、托管费、资产计划管理费、销售管理费、浮动收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1、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实际投资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为限从理财资产中扣除。

2、托管费:年化费率不高于【0.02】%,根据理财产品规模、投资方式及约定费率,按日计提,按理财资产实际托管天数计算由托管人收取。

3、资产计划管理费、托管费:管理费年化费率不高于【0.07】%/年,托管费年化费率不高于【0.03】%/年,根据理财资产规模、投资方式及约定费率按日计提,按实际管理天数计算由受委托的资产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收取。

4、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3-0.5】/年

5、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年。

6、浮动收益管理费:收费条件:浮动收益管理费与投资结果挂钩,如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交易费用、托管费、资产计划管理费后高于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超出部分作为浮动收益管理费由华融湘江银行收取;如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交易费用、托管费、资产计划管理费后未能超过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华融湘江银行不收取浮动收益管理费。收费方式:兑付客户收益率后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以实际超出投资收益为准。

7、本产品的到期分配顺序为相关税费、交易费用、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浮动收益管理费。

8、对理财产品费用,华融湘江银行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以华融湘江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华融湘江银行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客户有权不接受变更,通过赎回停止参加下一个投资周期,如客户选择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其认可华融湘江银行所做的变更。

当日理财收益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本金总额×当日实际收益率(年率)/365

实际理财期间

自投资者理财产品理财收益起算日起至赎回日(不含该日)或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

实际理财收益

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为其实际理财期间每日相应的当日理财收益之和。

收益计算基础

实际理财期间天数/365

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自理财收益起算日当日起每日计算收益。但赎回日或提前终止日当日不计算收益。投资者每日的理财收益不计复利。

收益计算单位

每1份为一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收益分配方式

分红(全额赎回时结清收益)

分红权益登记日

即理财收益结转日,为每月6

理财收益支付

分红权益登记日后第1开放日。

提前终止

(1)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参加本理财产品的客户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其它原因,导致华融湘江银行认为本理财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实现投资目标的,或理财产品规模连续10个开放日低于5000万的情况下,华融湘江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如果华融湘江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华融湘江银行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华融湘江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华融湘江银行应将客户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于指定的资金支付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清算期

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延期清算

若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因国家金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投资领域发生重大市场波动,导致理财资产无法及时完全变现,则理财计划延期清算。

节假日

中国法定假日

对账单

本产品不提供对账单。

税收条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华融湘江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免责条款

1、本产品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为华融湘江银行根据历史数据与以往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华融湘江银行对产品收益的任何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所投资理财计划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   

2、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具体见风险揭示书),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或本金及收益(区分保本或非保本)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华融湘江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保证责任。  

3、华融湘江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但本理财产品不保障理财本金及收益,华融湘江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不代表对金融同业存款的存款银行、债券和交易方按约定履约的可能性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信息披露

1、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华融湘江银行有权通过华融湘江银行官方网站(www.hrxjbank.com.cn)、各营业网点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理财计划相关的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该等披露,视为华融湘江银行已向客户完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承诺将及时接受、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客户对本理财产品的运作状况有任何疑问,可到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0731-96599进行咨询。

2、如华融湘江银行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将在华融湘江银行知悉出现产品不成立情况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华融湘江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实际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向投资者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华融湘江银行将在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5、若发生华融湘江银行获知并经华融湘江银行合理判断认为对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华融湘江银行将在官方网站或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6、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监管规定、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护本产品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华融湘江银行保留对《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申购/赎回交易时间(北京时间8:30-14:00)、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的权利,如发生变更,以华融湘江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和华融湘江银行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信息为准。华融湘江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华融湘江银行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可根据华融湘江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调整日之前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

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清楚了解并知悉本产品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收益、产品费用及特别提示等内容,已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

客户类别(由理财经理填写):

□普通客户      □金卡客户

□白金卡客户    □钻石卡客户

投资者(客户)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