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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物业(后勤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物业后勤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招标人)就其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招标编号:HNYH-YZ-2024-003   

   采购招标内容清洁服务及保洁服务人员11(其中分行本部及营业部3、江华支行、零陵支行、冷水滩支行、祁阳支行、宁远县支行、道县支行、长隆自助银行祁阳兴浯路自助行保洁各1),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含厨师)9 (其中分行本部及营业部3名、江华支行、零陵支行、冷水滩支行、祁阳支行宁远县支行、道县支行1):分行本部大楼及冷水滩支行水电工1名,司机4名,文员3名,合计28名物业服务人员

  3.1   采购项目预算: 223.92万元/

   投标人资格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

  4.1.1  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1.2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3  与招标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其他:     (主要指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所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工商公示信息中“登记信息”网页截图中,在显示公司名称、注册号栏止中应未显示有“该企业己列入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信息”,报名资料需逐页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资料齐全后前往永州市翠竹路9号湖南银行永州分行三楼会计部报名

  5.3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号:72010302000000283

  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营业部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物业后勤类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 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招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由招标人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给投标人邮箱地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 20246201040

  送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号湖南银行永州分行三楼会计部。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6201100

  开标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号湖南银行永州分行三楼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     女士、樊先生         

  联系电话:      0746-8522117、 18007466555

  E-mail:        fanjiawei@hunan-bank.com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