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衡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病区自助结算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的委托,对其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衡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病区自助结算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衡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病区自助结算系统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CZY-2022HY-035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衡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病区自助结算系统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详细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采购预算:4839600.00元。
4、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近3个月内养老保险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
8、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前文所称“前 3 个月内”特指2022年8月-2022年10月;b、前文所称“上年度”特指2021年度;c、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以转账形式汇入以下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枫林支行营业室
账 号:1901 0271 2920 0134 906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转账时请注明此款为衡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医院病区自助结算系统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
4、在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向招标人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中标后30日内不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四、投标人基本条件”要求的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立新路与华新北路交叉口西200米)。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及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的,应递交至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之前递交的,应递交至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立新路与华新北路交叉口西200米)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立新路与华新北路交叉口西200米)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近3个月内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银行官网》(http://www.hrxjbank.com.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进行同步公示。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其他
1、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和样品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均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21号宇元国际3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734-8209612
监督部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纪委办公室
电话:0734-8629679
招标代理单位: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立新路与华新北路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674742880